GB/T 16891-1997
无绳电话系统设备总规范
发布时间:1997-05-28 实施时间:1998-05-01


无绳电话是一种无线通信设备,它通过无线电波传输语音信号,实现人与人之间的通信。无绳电话系统设备是指由基站和无绳电话组成的通信系统。本标准适用于无绳电话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1. 技术要求
1.1 基站
基站应具有以下技术要求:
(1)频率范围: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频率范围;
(2)发射功率: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发射功率限制;
(3)接收灵敏度: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接收灵敏度要求;
(4)通话质量: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通话质量要求;
(5)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安全性能要求。

1.2 无绳电话
无绳电话应具有以下技术要求:
(1)频率范围: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频率范围;
(2)发射功率: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发射功率限制;
(3)接收灵敏度: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接收灵敏度要求;
(4)通话质量: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通话质量要求;
(5)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安全性能要求。

2. 试验方法
2.1 基站
基站应进行以下试验:
(1)频率范围试验;
(2)发射功率试验;
(3)接收灵敏度试验;
(4)通话质量试验;
(5)安全性能试验。

2.2 无绳电话
无绳电话应进行以下试验:
(1)频率范围试验;
(2)发射功率试验;
(3)接收灵敏度试验;
(4)通话质量试验;
(5)安全性能试验。

3. 检验规则
3.1 基站
基站应进行以下检验:
(1)外观检验;
(2)电气性能检验;
(3)机械性能检验;
(4)环境适应性检验;
(5)可靠性检验。

3.2 无绳电话
无绳电话应进行以下检验:
(1)外观检验;
(2)电气性能检验;
(3)机械性能检验;
(4)环境适应性检验;
(5)可靠性检验。

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1 标志
基站和无绳电话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
(1)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2)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3)生产日期或批号;
(4)使用说明书。

4.2 包装
基站和无绳电话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以保护产品不受损坏。

4.3 运输
基站和无绳电话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防静电等。

4.4 贮存
基站和无绳电话在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防静电等。

相关标准
GB/T 16890-1997 无绳电话系统设备术语
GB/T 16892-1997 无绳电话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GB/T 16893-1997 无绳电话系统设备试验方法
GB/T 16894-1997 无绳电话系统设备检验规则
GB/T 16895-1997 无绳电话系统设备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