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传真是一种将纸质文件通过电话线路传输到远程接收方的技术。文件传真三类机是指能够实现传真功能的设备,包括传真机、计算机等。为了保证文件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中的互通性,GB/T 3382.2-2003《文件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中的互通技术条件 第2部分: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上的文件传真传输规程》被制定出来。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文件传真三类机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上的传输规程,包括传输速率、传输协议、传输控制、传输质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传输速率
文件传真三类机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上的传输速率应符合ITU-T V.34标准,即最高传输速率为33.6kbps。
2. 传输协议
文件传真三类机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上的传输协议应符合ITU-T T.30标准,即采用T.30协议进行传输。
3. 传输控制
文件传真三类机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上的传输控制应符合ITU-T T.4标准,即采用T.4协议进行传输控制。
4. 传输质量
文件传真三类机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上的传输质量应符合ITU-T T.6标准,即传输质量应达到最低标准,确保传输的文件质量不受影响。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文件传真三类机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上的连接方式、传输时的错误处理、传输时的信令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相关标准:
GB/T 3382.1-2003 文件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中的互通技术条件 第1部分:总则
GB/T 3382.3-2003 文件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中的互通技术条件 第3部分:在ISDN上的文件传真传输规程
GB/T 3382.4-2003 文件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中的互通技术条件 第4部分:在ADSL上的文件传真传输规程
GB/T 3382.5-2003 文件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中的互通技术条件 第5部分:在数字移动通信网上的文件传真传输规程
GB/T 3382.6-2003 文件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中的互通技术条件 第6部分:在IP网络上的文件传真传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