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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是指电子设备在电磁环境中的互相兼容性,即在电磁环境中,各种电子设备之间不会互相干扰,也不会受到外界电磁干扰而影响其正常工作。电磁兼容问题已经成为电子设备设计和生产中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保证设备在电磁环境中的正常工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电磁兼容标准,其中GB/T 17625.7-2013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75A且有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就是其中之一。
该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流不超过75A且有条件接入公用低压供电系统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照明设备等。该标准规定了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值,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1.电压变化限制: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不应超过±10%的额定电压。
2.电压波动限制: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5%的额定电压。
3.闪烁限制: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闪烁不应超过以下限制值:
(1)频率小于100Hz的闪烁不应超过35%。
(2)频率大于100Hz但小于1000Hz的闪烁不应超过10%。
(3)频率大于1000Hz的闪烁不应超过5%。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同时也可以减少设备对公用低压供电系统的干扰,提高电磁兼容性。
相关标准:
GB/T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一般
GB/T 17625.2-2013 电磁兼容 限值 第2部分:工业环境
GB/T 17625.3-2013 电磁兼容 限值 第3部分: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设备
GB/T 17625.4-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第4部分:光纤通信设备
GB/T 17625.5-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第5部分:医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