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23153-2008
照明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要求
发布时间:2008-12-30 实施时间: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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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电器产品是指用于照明的电器产品,包括灯具、灯泡、灯管、光源、驱动电源等。这些产品中可能含有一些有害物质,如铅、汞、镉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因此,对照明电器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是非常必要的。
GB/Z 23153-2008《照明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要求》是我国针对照明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制定的标准,主要规定了样品拆分的方法、样品拆分量、样品拆分后的处理等要求。
首先,本标准规定了样品拆分的方法。样品拆分应采用机械拆分或化学拆分的方法,机械拆分应采用研磨、切割、剪切等方法,化学拆分应采用酸、碱等化学试剂。在拆分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损坏。
其次,本标准规定了样品拆分量的要求。样品拆分量应根据检测要求和样品的特性确定,一般应保证拆分后的样品能够满足检测的要求。在拆分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样品拆分不均匀或拆分过多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
最后,本标准规定了样品拆分后的处理要求。拆分后的样品应进行标识、封存、保存等处理,以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应注意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损坏。
总之,GB/Z 23153-2008《照明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要求》是照明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的重要标准,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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