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680.2-1999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外应急职能与组织
发布时间:1999-03-08 实施时间:1999-09-01


核电厂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业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至关重要。GB/T 17680.2-1999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外应急职能与组织是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的重要标准之一,主要规定了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中场外应急职能与组织的要求。

该标准首先规定了核电厂应急组织机构的要求。核电厂应急组织机构应当包括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队伍等部门。应急指挥部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核心,应当由厂长或者副厂长担任指挥长,其他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应急救援队伍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由专业的救援人员组成,具备应急救援能力。

其次,该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应急职责的要求。核电厂应急职责应当包括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监测、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应急指挥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核心职责,应当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通信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重要职责,应当具备可靠的通信设备和通信网络。应急监测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重要职责,应当具备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应急救援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重要职责,应当具备专业的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核电厂应急资源的要求。核电厂应急资源应当包括应急物资、应急设备、应急车辆等方面的内容。应急物资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重要资源,应当具备充足的储备量和种类。应急设备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重要资源,应当具备先进的技术和性能。应急车辆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重要资源,应当具备快速响应和高效运作的能力。

最后,该标准还规定了核电厂应急培训的要求。核电厂应急培训应当包括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内容。应急知识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基础,应当具备全面的知识体系和教育体系。应急技能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重要能力,应当具备专业的技能培训和实践训练。应急演练是核电厂应急组织的重要手段,应当定期进行,以检验应急计划和准备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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