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369-2008
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08-01-21 实施时间:2008-07-01


为了保证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GB/T 21369-2008 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规定了以下内容:

1.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火力发电企业应根据能源计量的需要,合理配置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器具应具有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能源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度等应符合能源计量的要求。

2. 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
能源计量器具应安装在能源计量点上,安装位置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应保证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
能源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检定和校准。检定和校准应由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检定和校准的周期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

4. 能源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
能源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维护和保养应由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维护和保养的周期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

5. 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火力发电企业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明确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检定、校准、维护和保养等管理要求。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记录应完整、准确、真实,应保存至少5年。

6. 能源计量器具的报废
能源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报废。报废的能源计量器具应进行安全处理,不得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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