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9145-2012
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2-12-31 实施时间:2013-10-01


焙烧钼精矿是一种重要的钼产品,其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为了规范焙烧钼精矿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国家制定了《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焙烧钼精矿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限额,包括燃料消耗、电力消耗和蒸汽消耗。具体限额如下:

1. 燃料消耗限额:不超过1.2吨标准煤/吨焙烧钼精矿。

2. 电力消耗限额:不超过300千瓦时/吨焙烧钼精矿。

3. 蒸汽消耗限额:不超过1.5吨标准煤当量/吨焙烧钼精矿。

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焙烧钼精矿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能源消耗计量、监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能源消耗分析和评价,采取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推动焙烧钼精矿生产企业加强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相关标准
1. GB/T 25198-2010 焙烧钼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2. GB/T 25199-2010 焙烧钼精矿物理性能测定方法
3. GB/T 25200-2010 焙烧钼精矿取样方法
4. GB/T 25201-2010 焙烧钼精矿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5. GB/T 25202-2010 焙烧钼精矿质量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