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是指在低温环境下运行的风力发电机组。本标准适用于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一、技术要求
1. 风力发电机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2. 风力发电机组应能在-30℃以下的低温环境下正常运行,且在-40℃以下的极低温环境下能够启动。
3. 风力发电机组应具有良好的抗风能力,能够在风速达到额定风速时正常运行,且在风速超过额定风速时能够安全停机。
4. 风力发电机组应具有良好的抗冰能力,能够在结冰环境下正常运行,且在结冰严重时能够安全停机。
5. 风力发电机组应具有良好的抗腐蚀能力,能够在海洋环境下正常运行。
6. 风力发电机组应具有良好的抗振能力,能够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保持稳定运行。
7. 风力发电机组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电网电压波动、短时断电等情况下保持稳定运行。
二、试验方法
1. 风力发电机组应进行低温试验、抗风试验、抗冰试验、抗腐蚀试验、抗振试验、抗干扰试验等试验。
2. 低温试验应在-40℃以下的环境下进行,试验时间不少于24小时。
3. 抗风试验应在额定风速和超额定风速下进行,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 抗冰试验应在结冰环境下进行,试验时间不少于24小时。
5. 抗腐蚀试验应在海洋环境下进行,试验时间不少于24小时。
6. 抗振试验应在地震等自然灾害模拟条件下进行,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
7. 抗干扰试验应在电网电压波动、短时断电等情况下进行,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1. 风力发电机组应在显著位置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额定功率、额定风速等信息。
2. 风力发电机组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 风力发电机组应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安全运输。
4. 风力发电机组在贮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雨淋、潮湿等情况,以保证产品质量。
相关标准:
GB/T 18488.1-2015 风力发电机组 第1部分:技术要求
GB/T 18488.2-2015 风力发电机组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18488.3-2015 风力发电机组 第3部分: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GB/T 19592-2004 风力发电机组的性能测量方法
GB/T 19593-2004 风力发电机组的功率曲线测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