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轮机辅助设备是指为燃气轮机提供支持、保护、控制、监测等功能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燃气轮机控制系统、燃气轮机保护系统、燃气轮机润滑系统、燃气轮机冷却系统、燃气轮机起动系统、燃气轮机排气系统、燃气轮机燃气系统、燃气轮机仪表系统等。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轮机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维护。
燃气轮机辅助设备应按照其功能和用途进行分类。根据其功能可分为控制系统、保护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起动系统、排气系统、燃气系统、仪表系统等;根据其用途可分为主机辅助设备、辅机辅助设备等。
燃气轮机辅助设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安全可靠,能够满足燃气轮机的工作要求;
2. 结构合理,易于安装、调试和维护;
3. 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 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5. 应具有防腐、防震、防爆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燃气轮机辅助设备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 控制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远程控制等功能;
2. 保护系统应具有过载保护、过速保护、欠速保护、低油压保护、高油温保护、高水温保护、高排气温度保护等功能;
3. 润滑系统应具有润滑油滤清、润滑油冷却、润滑油压力调节等功能;
4. 冷却系统应具有冷却水滤清、冷却水温度调节等功能;
5. 起动系统应具有电动起动、气动起动等功能;
6. 排气系统应具有排气消声、排气温度调节等功能;
7. 燃气系统应具有燃气过滤、燃气调节、燃气压力调节等功能;
8. 仪表系统应具有燃气轮机运行状态监测、故障诊断等功能。
燃气轮机辅助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定期检验等。试验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燃气轮机辅助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相关标准
GB/T 15694-2016 燃气轮机技术条件
GB/T 15735-2016 燃气轮机控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15737-2016 燃气轮机保护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15738-2016 燃气轮机润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15739-2016 燃气轮机冷却系统通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