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83.3-200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
发布时间:2007-01-30 实施时间:2007-09-01


手持式电动工具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但由于其高速旋转的切削部件和电气部件,使用不当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制定安全标准对于保障使用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GB/T 3883.3-2007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标准的第二部分,主要针对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该标准规定了这些工具的安全要求,包括机身、电气、砂轮、抛光盘、砂纸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首先,该标准对机身的要求非常严格。机身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使用时的冲击和振动。机身表面必须光滑,没有锋利的边缘和突出物。机身上必须标明制造商的名称、型号、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等信息。

其次,该标准对电气部分的要求也非常重要。电气部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电源线必须具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以防止拉扯和损坏。电气部分必须具有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安全功能。

此外,该标准还对砂轮、抛光盘、砂纸等切削部件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部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使用时的冲击和振动。砂轮、抛光盘、砂纸等部件必须正确安装,不能出现松动和偏移等情况。

最后,该标准还对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使用者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眼镜、手套、耳塞等。使用者必须熟悉工具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不能超负荷使用工具,不能在潮湿或易燃的环境中使用工具。

总之,GB/T 3883.3-2007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使用者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严格遵守该标准的要求,以确保自身的安全。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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