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277.1-2008
压缩空气 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
发布时间:2008-08-28 实施时间:2009-03-01


压缩空气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一种能源,广泛应用于机械加工、喷涂、气动传动等领域。但是,压缩空气中含有的污染物会对生产设备和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对压缩空气进行净化处理。GB/T 13277.1-2008标准规定了压缩空气中各种污染物的净化等级,为压缩空气质量控制提供了重要依据。

该标准规定了压缩空气中各种污染物的净化等级,包括固体颗粒、水分、油分、气味和微生物等。其中,固体颗粒的净化等级分为四级,水分、油分和气味的净化等级分为三级,微生物的净化等级分为两级。具体的净化等级如下表所示:

| 污染物 | 净化等级 |
| ------ | ------ |
| 固体颗粒 | 1.0μm以下的颗粒数不超过100000个/m³;1.0μm以上的颗粒数不超过5000个/m³ |
| 水分 | 饱和水蒸气压不超过0.005MPa |
| 油分 | 压缩空气中不含油 |
| 气味 | 无异味 |
| 微生物 | 压缩空气中不含可培养微生物 |

该标准还规定了压缩空气净化设备的选择和使用要求,包括空气压缩机、干燥器、过滤器、分离器等。其中,空气压缩机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冷却系统,干燥器应能有效去除压缩空气中的水分,过滤器应能有效去除固体颗粒和油分,分离器应能有效去除液态和固态杂质。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压缩空气质量的检测方法和要求,包括采样方法、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的判定标准等。检测结果应符合该标准规定的净化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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