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色是指物体表面反射或透射光的颜色。物体色的测量方法是指通过测量物体表面反射或透射光的颜色来确定物体色的方法。物体色的测量方法在工业生产、科学研究和日常生活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物体色的测量方法,包括测量条件、测量仪器、测量程序和结果的表示方法。其中,测量条件包括光源、观察角度、测量环境等;测量仪器包括色差计、光谱辐射计等;测量程序包括样品的制备、测量前的校准等;结果的表示方法包括色坐标、色差等。
在测量条件中,光源是指用于照射样品的光源。本标准规定了三种光源:A光源、D65光源和F11光源。其中,A光源是一种黄色光源,适用于测量黄色或红色物体的色彩;D65光源是一种白色光源,适用于测量一般物体的色彩;F11光源是一种日光色光源,适用于测量室内照明条件下的物体色。
在测量条件中,观察角度是指观察样品时的视角。本标准规定了两种观察角度:2°和10°。其中,2°适用于测量光泽度较高的样品,如漆面、塑料等;10°适用于测量光泽度较低的样品,如纸张、织物等。
在测量条件中,测量环境是指测量时的环境条件。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测量环境:标准环境和实际环境。其中,标准环境是指温度为23℃,相对湿度为50%的环境;实际环境是指测量时的实际环境条件。
在测量仪器中,色差计是一种用于测量物体色差的仪器。色差是指两个颜色之间的差异程度。本标准规定了两种色差计:CIE 1976 L*a*b*色差计和CIE 1976 L*u*v*色差计。其中,CIE 1976 L*a*b*色差计适用于测量一般物体的色差;CIE 1976 L*u*v*色差计适用于测量黄色或红色物体的色差。
在测量程序中,样品的制备是指将样品制备成符合测量要求的形状和尺寸。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样品制备方法:实物样品和标准样品。其中,实物样品是指实际使用的样品;标准样品是指符合标准规定的样品。
在测量程序中,测量前的校准是指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校准方法:零点校准和标准样品校准。其中,零点校准是指在没有样品的情况下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标准样品校准是指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标准样品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
在结果的表示方法中,色坐标是指用数值表示物体色的方法。本标准规定了两种色坐标:CIE 1931 XYZ色坐标和CIE 1976 L*a*b*色坐标。其中,CIE 1931 XYZ色坐标适用于测量一般物体的色彩;CIE 1976 L*a*b*色坐标适用于测量黄色或红色物体的色彩。
在结果的表示方法中,色差是指两个颜色之间的差异程度。本标准规定了两种色差:△E*ab和△E*uv。其中,△E*ab适用于测量一般物体的色差;△E*uv适用于测量黄色或红色物体的色差。
相关标准
GB/T 3978-2008 物体色的比较方法
GB/T 3977-2008 物体色的命名方法
GB/T 3976-2008 物体色的表示方法
GB/T 3975-2008 物体色的分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