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379-1990
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
发布时间:1990-06-09 实施时间:1990-12-01
GB 12379-1990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对象和监测内容
该标准规定了环境中需要监测的核素种类和监测的物质,包括空气、水、土壤、植物、食品等。其中,空气中需要监测的核素主要包括氡、钍、钾等,水中需要监测的核素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氡等,土壤中需要监测的核素主要包括铀、钍、钾等,植物和食品中需要监测的核素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氡等。
2. 监测方法和监测频率
该标准规定了环境中核辐射的监测方法和监测频率。监测方法主要包括样品采集、样品前处理、核素分析等。监测频率则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为每年1-2次。
3. 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
该标准规定了监测数据的处理方法和报告要求。监测数据应当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测报告应当包括监测结果、数据分析和评价、监测方法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4. 监测设备和人员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环境核辐射监测设备和人员的要求。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监测设备和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5. 监测结果的评价和应用
该标准规定了监测结果的评价和应用。监测结果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监测结果还可以用于环境污染源的识别和排放控制,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
相关标准
GB 18871-2002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5-2012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1995食品中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14554-199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