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1993-08-06 实施时间:1994-01-15
恶臭污染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感官系统产生不适感觉的气味物质,如硫化氢、氨气、甲硫醇等。这些物质不仅会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生态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各类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硫化氢、氨气、甲硫醇、甲硫酚、苯酚等。标准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排放浓度不超过规定的限值。同时,标准还规定了排放口的位置、高度、数量等要求,以保证排放的恶臭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群造成影响。
为了保证标准的有效实施,GB 14554-1993 还规定了排放监测和报告要求。企业需要建立恶臭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定期对排放口进行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恶臭污染物排放档案,记录排放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以备查验。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当认真遵守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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