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发布时间:1995-01-04 实施时间:1995-08-01


总悬浮颗粒物是指环境空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10μm的颗粒物,包括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有重要影响,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测定。

本标准采用重量法测定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测定过程中,需要采集空气样品,并将样品中的颗粒物收集到滤纸上,然后将滤纸称重,计算出总悬浮颗粒物的质量浓度。

具体测定方法如下:

1. 采集空气样品。采集器的流量应符合要求,采样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将采集器中的滤纸取出,用称量器称重,记录质量。

3. 将滤纸放入烘箱中干燥,然后取出冷却至室温。

4. 用称量器再次称重滤纸,记录质量。

5. 计算总悬浮颗粒物的质量浓度。计算公式为:C = (m2 - m1) / V,其中C为总悬浮颗粒物的质量浓度,单位为mg/m3;m1为滤纸初始质量,单位为mg;m2为滤纸干燥后的质量,单位为mg;V为采样空气体积,单位为m3。

本标准还规定了采样器的要求、滤纸的要求、烘箱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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