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095-1997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发布时间:1997-11-11 实施时间:1998-12-01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是指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它们可以被人体吸入到肺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GB/T 17095-1997规定了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限值和评价方法,以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该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限值,即每立方米不超过0.15毫克。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评价方法,包括采样、分析和评价等步骤。采样时应选择代表性的室内空气样品,分析时应使用合适的仪器和方法,评价时应根据采样结果和限值进行判断。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来源很多,包括室内装修、家具、地毯、烟草烟雾、厨房油烟等。这些来源都可能导致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超标,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人们应该注意室内环境的卫生和通风,减少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来源,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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