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221-1998
环境镉污染健康危害区判定标准
发布时间:1998-01-21 实施时间:1998-10-01


镉是一种有毒重金属,对人体健康有很大的危害。环境中的镉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农药、肥料等,容易积累在土壤、水体、大气和农产品中,对人体健康造成慢性危害。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减少镉污染对环境的影响,GB/T 17221-1998 环境镉污染健康危害区判定标准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镉在土壤、水、大气、农产品等环境介质中的限量标准。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环境介质中镉的限量标准,以保证环境中镉的含量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例如,土壤中镉的限量标准为0.3mg/kg,水中镉的限量标准为0.005mg/L。

2. 镉污染区的判定方法和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镉污染区的判定方法和标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镉污染问题。例如,土壤中镉含量超过0.3mg/kg的区域为镉污染区。

3. 镉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评估。该标准对镉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进行了评估,包括镉对肾脏、骨骼、心血管系统等的影响。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不同镉污染程度下的健康危害区划。

4. 镉污染的监测和评估方法。该标准规定了镉污染的监测和评估方法,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数据处理方法等,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5. 镉污染的治理和防治措施。该标准提出了镉污染的治理和防治措施,包括加强环境监测、控制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加强农药、肥料的管理等,以减少镉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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