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型环境标志的自我环境声明是企业或组织对其产品或服务的环境性能进行自我评价,并向公众公开的声明。自我环境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型号、规格等基本信息;
2. 产品或服务的环境性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消耗、废水、废气、废固体、噪声、挥发性有机物等;
3. 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
4. 产品或服务的环境管理体系;
5. 产品或服务的环境保护措施;
6. 产品或服务的环境标志的使用规则;
7. 自我环境声明的编制和公开的程序和要求;
8. 自我环境声明的有效期限和更新要求。
自我环境声明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并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企业或组织应当对自我环境声明的内容进行审核,并且确保自我环境声明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自我环境声明应当以书面形式公开,并且可以通过企业或组织的网站、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等方式进行公开。企业或组织应当确保自我环境声明的公开范围和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自我环境声明的编制和公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自我环境声明应当由企业或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签署;
2. 自我环境声明应当在产品或服务发布前进行编制和公开;
3. 自我环境声明应当在产品或服务的有效期内进行更新;
4. 自我环境声明应当在企业或组织的网站上进行公开,并且应当在产品或服务的说明书、广告宣传等中进行引用。
相关标准
GB/T 24020-2009 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环境标志的使用和管理规范
GB/T 24022-2009 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环境标志的类型和要求
GB/T 24023-2009 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环境标志的评价和验证
GB/T 24024-2009 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环境标志的注册和使用
GB/T 24025-2009 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环境标志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