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598-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发布时间:2001-12-18 实施时间:2002-07-01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之一。填埋是危险废物处置的一种方式,但如果不加控制地进行填埋,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因此,GB 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填埋场选址和规划要求。填埋场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填埋场的规划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

2. 填埋场建设要求。填埋场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包括填埋场的基础设施、防渗措施、防渗材料等。

3. 填埋场运营管理要求。填埋场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填埋场的运营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填埋场的日常维护、监测、记录等。

4. 填埋场的监测要求。填埋场应进行环境监测,包括地下水、大气、土壤等方面的监测,以及对填埋场周边环境的监测。

5. 填埋场的关闭和复垦要求。填埋场在填埋期满后应及时关闭,进行复垦。复垦后的填埋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填埋场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废物分类和包装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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