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058-2003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全过程环境保护技术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03-04-15 实施时间:2003-05-01
GB 19058-2003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全过程环境保护技术规定(试行)是为了保护环境,确保化学武器销毁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技术规定。该标准规定了化学武器销毁的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销毁前的环境调查、销毁过程中的环境监测、销毁后的环境评估等方面。
该标准要求,在销毁化学武器前,必须进行环境调查,了解周围环境的情况,包括土壤、水源、空气等方面。同时,还要对周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销毁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在销毁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化学武器泄漏,同时对周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不受污染。销毁后,还要对周围环境进行评估,确保环境没有受到污染。
该标准还规定了销毁化学武器的具体方法和要求。销毁化学武器必须在专门的设施中进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销毁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化学武器泄漏,同时对周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不受污染。销毁后,还要对设施进行清理,确保设施内没有残留物。
该标准还规定了销毁化学武器的监测要求。销毁过程中必须对空气、水源、土壤等进行监测,确保环境不受污染。监测结果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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