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062-2003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土壤污染控制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03-04-15 实施时间:2003-05-01


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本在中国留下的化学武器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这些化学武器不仅对人民健康造成了威胁,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为了控制这些污染,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国家制定了《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土壤污染控制标准(试行)》。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所造成的土壤污染的控制。

2.污染物种类和限值

该标准规定了多种化学武器的种类和限值,包括毒气、砷、氰化物等。其中,限值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的。

3.土壤采样和分析方法

该标准规定了土壤采样和分析的方法,包括采样点的选择、采样深度、采样量等。同时,还规定了分析方法和实验室质量控制要求。

4.土壤污染控制

该标准规定了土壤污染控制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土壤修复、土壤覆盖、土壤隔离等。同时,还规定了土壤污染控制的效果评估方法和要求。

5.监测和评估

该标准规定了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要求,包括监测点的选择、监测频次、监测参数等。同时,还规定了评估方法和评估标准。

相关标准:
1.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2. GB 5085.3-2007 土壤质量-采样 第3部分:采样器具
3. GB/T 14848-2017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导则
4. HJ/T 166-2004 土壤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5. HJ/T 166-2004 土壤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