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053-2003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发布时间:2003-04-15 实施时间:2004-01-01


殡仪场所是指进行尸体处理、火化、骨灰处理等活动的场所。由于尸体本身携带病菌,殡仪场所容易成为病菌滋生和传播的场所。为了保障人员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GB 19053-2003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标准被制定出来。

该标准规定了殡仪场所空气、表面及物品上致病菌的安全限值。其中,空气中致病菌的安全限值为: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个/m³,空气中真菌总数不得超过150个/m³,空气中病原菌不得检出。表面及物品上致病菌的安全限值为:表面及物品上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cm²,表面及物品上真菌总数不得超过500个/cm²,表面及物品上病原菌不得检出。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殡仪场所的卫生要求。殡仪场所应当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地面、墙面、天花板、设备、器具等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殡仪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病的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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