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612-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04-12-19 实施时间:2005-01-01


GB 19612-2004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解决日本在二战期间遗弃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问题。这些化学武器的存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需要对其进行销毁。在销毁过程中,为了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需要对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和评价。

GB 19612-2004标准规定了化学武器销毁过程中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其中,对于毒性较强的污染物,如氯气、硫酸气等,其浓度限值较低,以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和要求,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实际销毁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GB 19612-2004标准进行监测和评价。如果发现污染物浓度超过限值,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处理,以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除了GB 19612-2004标准,还有一些相关的标准也与化学武器销毁相关,包括:

1. GB 19611-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环境水质标准(试行)
2. GB 19613-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土壤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
3. GB 19614-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建筑物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
4. GB 19615-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建筑物内表面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
5. GB 19616-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建筑物内尘埃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

这些标准与GB 19612-2004标准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化学武器销毁的监测和评价体系。

相关标准
GB 19611-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环境水质标准(试行)
GB 19613-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土壤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
GB 19614-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建筑物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
GB 19615-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建筑物内表面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
GB 19616-2004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建筑物内尘埃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