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821-2005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05-07-18 实施时间:2006-01-01
啤酒工业是我国重要的轻工业部门之一,但其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为了保护环境,规范啤酒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GB 19821-2005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废气排放标准
啤酒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烟气、蒸汽和燃气等。GB 19821-2005规定了啤酒工业废气排放的限值,包括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氰化物、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2. 废水排放标准
啤酒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酿造废水和生活污水等。GB 19821-2005规定了啤酒工业废水排放的限值,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铜、锌、铅、镉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3.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啤酒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酒糟、酒石、滤渣等。GB 19821-2005规定了啤酒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的限值,包括重金属、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啤酒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震动、臭味等环境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相关标准
GB 3095-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978-1996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控制标准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8597-2001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85.3-2007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