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358-2006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06-06-22 实施时间:2006-12-01


GB 12358-2006标准适用于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是一种用于检测作业场所环境中有害气体浓度的仪器,当检测到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安全标准时,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作业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该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基本要求,包括外观、结构、工作原理、检测范围、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报警方式、电源、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要求。其中,检测范围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测灵敏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响应时间应在规定范围内,报警方式应明确、可靠,电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环境适应性应能够适应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性能指标,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差、重复性、稳定性、抗干扰能力等方面的指标。其中,检测灵敏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响应时间应在规定范围内,误差、重复性、稳定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抗干扰能力应能够适应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规则应能够保证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包装、运输和贮存应能够保证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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