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是用于监测核电站、核燃料加工厂、核废料处理厂等核设施气态排出流中放射性核素的活度浓度的设备。氚是气态排出流中常见的放射性核素之一,因此氚监测仪是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氚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其中,技术要求包括氚监测仪的结构、工作原理、测量范围、灵敏度、分辨率、响应时间等方面的要求;性能要求包括氚监测仪的准确度、稳定性、线性、抗干扰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在试验方法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氚监测仪的检定方法、校准方法、灵敏度检验方法、线性检验方法、抗干扰能力检验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在检验规则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氚监测仪的出厂检验、定期检验、使用前检验等方面的要求。在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氚监测仪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氚监测仪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中氚监测仪的质量和性能,保证气态排出流中氚的监测准确度和稳定性,从而保障核设施的安全运行。
相关标准
- GB/T 7165.1-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1部分:总则
- GB/T 7165.2-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2部分:气溶胶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 GB/T 7165.3-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3部分:氡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 GB/T 7165.4-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4部分:氡子体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 GB/T 16157-2012 核电厂气态排出流监测系统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