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165.3-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3部分: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发布时间:2008-06-19 实施时间:2009-04-01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是用于监测核电站、核工业企业等放射性物质的排放情况,以保障环境和人员安全。其中,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是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监测气态放射性惰性气体的浓度。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特殊要求,以确保其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 技术要求
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应采用高灵敏度的探测器,能够对气态放射性惰性气体进行快速、准确的监测。同时,监测仪器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下正常工作。

2. 性能指标
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包括检测范围、灵敏度、准确度、稳定性等方面的指标。其中,灵敏度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能够对气态放射性惰性气体进行快速、准确的监测。

3. 检测范围
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检测范围应覆盖气态放射性惰性气体的浓度范围,能够满足实际监测需求。

4. 稳定性
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能够在长时间的监测过程中保持稳定的工作状态,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抗干扰能力
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下正常工作,避免外界因素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6. 报警功能
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应具有报警功能,能够在气态放射性惰性气体浓度超过预设值时及时发出警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7. 数据处理和记录
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应具有数据处理和记录功能,能够对监测结果进行处理和记录,以便后续的分析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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