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474-2008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发布时间:2008-06-26 实施时间:2009-03-01
可燃气体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并能够燃烧的气体。可燃气体在一定浓度范围内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称为可燃混合物。当可燃混合物的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会发生爆炸。因此,了解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是非常重要的。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空气中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测定方法包括体积法和重量法两种方法。
体积法是通过将一定体积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然后逐渐增加可燃气体的体积,测定可燃混合物的下限浓度和上限浓度。下限浓度是指可燃混合物中可燃气体的最小浓度,上限浓度是指可燃混合物中可燃气体的最大浓度。体积法测定的爆炸极限单位为体积分数。
重量法是通过将一定质量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然后逐渐增加可燃气体的质量,测定可燃混合物的下限浓度和上限浓度。下限浓度是指可燃混合物中可燃气体的最小质量分数,上限浓度是指可燃混合物中可燃气体的最大质量分数。重量法测定的爆炸极限单位为质量分数。
本标准还规定了测定时的实验条件、仪器设备、样品采集、实验操作、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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