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267.3-2008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3部分: 分子荧光光谱法
发布时间:2008-08-14 实施时间:2009-03-01


分子荧光光谱法是一种基于分子荧光特性的检验方法,可以用于微量物证的检验。本标准规定了分子荧光光谱法在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中的应用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要求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理化检验知识和技能,并且必须熟悉分子荧光光谱法的原理和应用。在进行检验前,必须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和验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规定了分子荧光光谱法在微量物证检验中的应用范围和检验方法。具体包括样品的采集、制备和检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检验结果的判定和报告要求等。

在进行检验时,应根据检验项目的不同,选择合适的荧光探针和检测条件。同时,还应注意样品的处理和保护,以避免样品的污染和损坏。

本标准还规定了分子荧光光谱法在微量物证检验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在进行检验前,必须进行质量控制样品的制备和检验,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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