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267.5-2008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5部分:原子吸收光谱法
发布时间:2008-08-14 实施时间:2009-03-01


微量物证是指在犯罪现场或犯罪嫌疑人身上发现的微小物质,如血迹、精斑、毒品、火药残留等。微量物证的检验是刑事技术中的重要环节,可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重要的物证依据。原子吸收光谱法是微量物证检验中常用的一种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原子吸收光谱法在微量物证检验中的应用范围,包括金属元素、非金属元素和半金属元素的检验。同时,本标准还介绍了原子吸收光谱法的基本原理,即利用原子吸收光谱仪对样品中的元素进行分析,通过测量样品中元素的吸收光谱强度来确定元素的含量。

在仪器设备方面,本标准规定了原子吸收光谱仪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包括光源、光谱仪、样品室、气体通路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本标准还介绍了样品的制备方法和样品的处理方法,以及对样品中干扰元素的处理方法。

在试验方法方面,本标准规定了原子吸收光谱法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包括样品的制备、仪器的校准、样品的测量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本标准还介绍了原子吸收光谱法的结果计算方法和报告要求。

总之,本标准为原子吸收光谱法在微量物证检验中的应用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微量物证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的支持。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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