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453.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发布时间:2008-11-14 实施时间:2009-02-01


荒地是指土地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而失去了生产力或生产力显著下降的土地。荒地治理是指对荒地进行改良,使其恢复或提高生产力的过程。荒地治理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

荒地治理的技术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改良技术。荒地治理的首要任务是改良土地,提高土地的肥力和水分保持能力。土地改良技术包括施肥、翻耕、深松、石灰化等。

2. 植被恢复技术。荒地治理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恢复植被,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生态环境。植被恢复技术包括选用适宜的植物种类、合理的种植密度、科学的管理等。

3. 水土保持技术。荒地治理的第三个任务是加强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技术包括建设防护林、植草固沙、修建沟渠等。

荒地治理的工程设计应当根据荒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土地改良、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技术措施,同时应当考虑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荒地治理的施工应当按照治理方案进行,确保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环境,防止二次污染。

荒地治理的验收应当根据治理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土地改良效果、植被恢复情况、水土保持效果等。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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