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606-2008
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发布时间:2008-12-23 实施时间:2009-12-01
木工车间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工作场所,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工人的安全。GB 15606-2008 《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规定了以下内容:
1. 木工车间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安全出口、安全警示标志等。
2. 木工车间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人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3. 木工车间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
4. 木工车间必须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 木工车间必须对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安全存放和使用。
6. 木工车间必须对工人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事木工工作的要求。
7. 木工车间必须对工人进行劳动保护,包括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8. 木工车间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9. 木工车间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情况和措施。
10. 木工车间必须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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