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133-2010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
发布时间:2010-12-30 实施时间:20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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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广泛应用,其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的排放,中国制定了GB 26133-2010标准,规定了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功率小于19kW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包括汽油发动机和液化石油气发动机。标准分为中国第一、二阶段,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中国第一阶段排放限值要求:CO≤4.0g/kW·h,HC≤1.5g/kW·h,NOx≤6.0g/kW·h。测量方法采用静态工况法,测试时发动机在标准环境条件下运行,测量排放物的质量浓度和流量,计算排放物的排放量。
中国第二阶段排放限值要求:CO≤3.0g/kW·h,HC≤1.0g/kW·h,NOx≤4.0g/kW·h。测量方法采用动态工况法,测试时发动机在标准环境条件下运行,按照规定的工况进行加速、匀速和减速,测量排放物的质量浓度和流量,计算排放物的排放量。
除了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还规定了测试设备和测试程序的要求,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同时,标准还规定了排放限值的监督和管理要求,以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的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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