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348-2010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发布时间:2011-01-14 实施时间:2011-06-01
医用X射线是一种常见的医疗检查手段,但其辐射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为了保护受检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放射卫生防护措施。《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规定了以下内容:
1.受检者的分类和防护要求
根据受检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身体部位等因素,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制定相应的防护要求。例如,对于孕妇和儿童等特殊人群,应采取更为严格的防护措施。
2.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受检者的放射卫生防护。
3.医疗设备的技术要求
医疗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保证其安全可靠、操作简便、辐射剂量低等特点。
4.放射诊断操作的要求
医疗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放射诊断,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使用防护屏等。
5.辐射剂量的限制要求
医疗机构应根据受检者的情况,合理控制辐射剂量,确保其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同时,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质量控制和辐射剂量监测,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6.受检者的知情同意要求
医疗机构应在进行放射诊断前,向受检者详细介绍检查的目的、方法、可能的风险和防护措施等内容,并征得其知情同意。
相关标准
GB 18871-2002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辐射防护规定
GB 478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辐射卫生安全通则
GB 18871-2012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辐射防护规定
GB 18871-2017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辐射防护规定
GB 18871-2018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辐射防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