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动力厂是一种特殊的工业设施,其运行会产生大量的辐射,对人员、环境和公众都会造成潜在的危害。因此,为了保护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GB 6249-2011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就是为此而制定的。
该标准规定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的基本要求和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辐射防护设计要求:核动力厂的辐射防护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还应当考虑到厂址、环境、设备、工艺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防护措施。
2. 辐射防护建设要求:核动力厂的辐射防护建设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还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辐射防护运行要求:核动力厂的辐射防护运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还应当对辐射源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确保辐射水平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4. 辐射监测要求:核动力厂应当建立完善的辐射监测系统,对环境辐射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同时,还应当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环境辐射水平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5. 辐射应急管理要求:核动力厂应当建立完善的辐射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危害。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要求外,该标准还对核动力厂的辐射防护管理、辐射防护培训、辐射防护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相关标准
GB 18871-2002 辐射防护用剂量当量和剂量率测量设备的检定规程
GB 18872-2002 辐射防护用剂量当量和剂量率测量设备的使用规程
GB 18873-2002 辐射防护用剂量当量和剂量率测量设备的校准规程
GB 18874-2002 辐射防护用剂量当量和剂量率测量设备的管理规程
GB 18875-2002 辐射防护用剂量当量和剂量率测量设备的维护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