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898.4-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4部分: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
发布时间:2011-12-30 实施时间:2012-06-01


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是指利用惰性气体(如氮气)对消防给水设备进行顶压,以保证消防给水设备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供水的设备。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消防给水设备中的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

一、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50084-2001《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一致。

二、技术要求
1. 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满足消防给水设备的顶压要求。
2. 设备应具有压力表、安全阀、排气阀等必要的附件。
3. 设备应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符合GB 150-2011《压力容器》的要求。
4. 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要求。

三、试验方法
1. 设备应进行出厂试验和定期检验,试验应符合GB/T 13932-2018《压力容器出厂检验规范》的要求。
2. 设备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1.5倍的工作压力,试验时间应不少于30min。
3. 设备应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应为1.1倍的工作压力,试验时间应不少于30min。

四、检验规则
1. 设备应进行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检验应符合GB/T 13932-2018《压力容器出厂检验规范》的要求。
2. 设备应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 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为2年。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设备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工作压力、制造单位、制造日期等信息。
2. 设备应采用防震、防潮、防锈等措施进行包装和运输。
3. 设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 50084-2001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150-2011 压力容器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3932-2018 压力容器出厂检验规范
GB 27898.1-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1部分: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