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899-2011
消防员方位灯
发布时间:2011-12-30 实施时间:2012-06-01


消防员方位灯是消防员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时佩戴的一种安全装备,主要用于指示消防员的位置和方向,提高救援效率和安全性。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消防员方位灯的技术要求,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一、技术要求
1. 外观要求:消防员方位灯应具有明显的颜色和标志,易于辨认和识别。
2. 光源要求:消防员方位灯应采用高亮度、长寿命的LED光源,光线应均匀、稳定、不闪烁。
3. 电源要求:消防员方位灯应采用可充电电池,电池容量应不小于1000mAh,充电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
4. 防水防尘要求:消防员方位灯应具有防水、防尘、防腐蚀等性能,能够适应复杂的火灾环境。
5. 使用寿命要求:消防员方位灯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500次充电放电循环,能够满足消防员长时间使用的需求。

二、试验方法
1. 外观检验:对消防员方位灯的颜色、标志、外观等进行检查。
2. 光源检验:对消防员方位灯的光线亮度、均匀度、稳定性等进行检测。
3. 电源检验:对消防员方位灯的电池容量、充电时间、放电时间等进行测试。
4. 防水防尘检验:对消防员方位灯的防水、防尘、防腐蚀等性能进行测试。
5. 使用寿命检验:对消防员方位灯的使用寿命进行测试,模拟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循环充放电测试。

三、检验规则和标志
1. 检验规则:消防员方位灯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2. 标志:消防员方位灯应在外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

四、包装、运输、贮存
1. 包装:消防员方位灯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
2. 运输:消防员方位灯应按照运输规定进行运输,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
3. 贮存:消防员方位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火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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