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666-2012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2-09-03 实施时间:2012-10-01


铁合金工业是指以铁矿石、铬矿石、锰矿石等为原料,通过高温还原反应制得铁合金的行业。铁合金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冶金工业之一,但同时也是重要的污染源之一。为了保护环境,减少铁合金工业对环境的污染,GB 28666-2012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应运而生。

本标准适用于铁合金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排放控制。其中,废气排放限值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氯化氢、氟化物、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等污染物的限值;废水排放限值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铁、锰等污染物的限值;固体废物排放限值包括重金属、氰化物等污染物的限值。

除了排放限值外,本标准还规定了铁合金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监测系统,并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同时,企业还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例如,在废气排放方面,企业应当采用高效除尘设备、脱硫设备等措施,减少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在废水排放方面,企业应当采用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等措施,减少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污染物的排放。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铁合金工业的生产行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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