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2-09-03 实施时间:2012-10-01


炼焦化学工业是指以煤为原料,通过高温加热和化学反应,将煤转化为焦炭、煤气和焦油等产品的工业过程。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本标准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其中,炼焦是指将煤在高温下加热,使其分解为焦炭、煤气和焦油的过程;化学工业是指利用煤气、焦油等产品进行化学反应,生产化学品的过程。

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的限值、监测方法和技术要求。其中,限值是指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允许值,监测方法是指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测的方法,技术要求是指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以下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1.二氧化硫:炼焦炉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0mg/m³,其他炼焦化学工业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00mg/m³。

2.氮氧化物:炼焦炉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300mg/m³,其他炼焦化学工业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50mg/m³。

3.烟尘:炼焦炉烟气中烟尘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0mg/m³,其他炼焦化学工业烟气中烟尘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30mg/m³。

4.苯系物:炼焦化学工业烟气中苯系物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0mg/m³。

5.多环芳烃:炼焦化学工业烟气中多环芳烃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0.1mg/m³。

本标准还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方法和技术要求。其中,监测方法包括在线监测和间歇监测两种方法,技术要求包括烟气净化技术、烟气脱硫技术、烟气脱硝技术等。

相关标准
- GB 13223-20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31570-2015 炼焦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31571-2015 焦化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31572-2015 焦化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31573-2015 焦化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