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351-2012
法庭科学照相制卷质量要求
发布时间:2012-12-31 实施时间:2013-05-01


法庭科学照相是司法鉴定中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其制卷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了保证法庭科学照相制卷的质量,GB/T 29351-2012 法庭科学照相制卷质量要求标准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制卷的基本要求:制卷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制卷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制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制卷的技术要求:制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胶卷、相纸和化学药品,制卷应按照规定的曝光量、显影时间、定影时间等参数进行,制卷应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对比度和色彩还原度。

3. 制卷的检验方法:制卷应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验、照片质量检验、标志检验等。

4. 制卷的标志、包装、运输等要求:制卷应按照规定的标志进行标识,包装应符合运输要求,运输应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

通过制定这个标准,可以有效地规范法庭科学照相制卷的质量,提高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GB/T 29350-2012 法庭科学照相技术要求
GB/T 29352-2012 法庭科学照相制卷基本要求
GB/T 29353-2012 法庭科学照相制卷检验方法
GB/T 29354-2012 法庭科学照相制卷标志
GB/T 29355-2012 法庭科学照相制卷包装、运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