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932-2012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2-12-31 实施时间:2013-05-01


一、总则
1.1 标准的制定目的
本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卫生安全。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1.3 术语和定义
1.3.1 传染病:指由病原体引起的、能够在人群中传播的疾病。
1.3.2 预防控制:指通过采取措施,防止传染病在人群中传播和流行的过程。
1.3.3 管理规范:指对某一领域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度和规则。

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
2.1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2 中小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传染病防控人员,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3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档案,记录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情况和效果,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实施
3.1 中小学校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3.2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传播。
3.3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防病意识。
3.4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校园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5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3.6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检和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和处理疾病。

四、传染病应急处置
4.1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传染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4.2 中小学校应当配备应急处置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
4.3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

五、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评估和总结
5.1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
5.2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与同行学校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水平。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中小学校卫生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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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633-2005 学校建筑设计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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