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458-2013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3-05-07 实施时间:2013-07-01
合成氨工业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工业,但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氨氮、总氮、总磷等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国家制定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13)。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放,包括氨氮、总氮、总磷、COD、SS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记录和报告等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工业废水排放的限值,其中氨氮、总氮、总磷、COD、SS的排放限值分别为:氨氮≤15mg/L,总氮≤50mg/L,总磷≤1mg/L,COD≤300mg/L,SS≤50mg/L。同时,对于其他有害物质的排放也有相应的限制。
本标准还规定了废水排放的监测方法和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监测频次应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和排放量确定。监测记录和报告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相关标准
-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 18918-2002 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
-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 3096-2008 环境噪声标准
- GB 50016-2014 建筑工程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