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发布时间:2014-05-16 实施时间:2014-07-01


生活垃圾是城市和乡村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其中包括有机物、塑料、纸张、玻璃、金属等多种材料。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有多种,其中之一就是焚烧。焚烧可以减少垃圾的体积,同时也可以将有机物转化为灰渣和烟气。但是,焚烧也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威胁。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来规范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设计要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同时还应考虑设施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设计时需要考虑垃圾的种类、数量、热值等因素,以及设施的处理能力、排放标准等因素。

2. 建设要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同时还应符合相关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建设时需要考虑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因素。

3. 运行要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同时还应符合相关的运行标准和规范。运行时需要考虑设施的稳定性、效率、安全性等因素。

4. 监测要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排放应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烟气中的污染物、灰渣中的重金属等。监测结果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进行记录和分析。

5. 废气排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同时还应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和规范。废气排放标准包括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氢氟酸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6. 废渣处理要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产生的废渣应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填埋、回收等。废渣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同时还应符合相关的处理标准和规范。

相关标准
GB 16889-2011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14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收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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