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发布时间:2015-11-19 实施时间:2016-06-01


温室气体是指能够吸收地球表面辐射并向地球表面发射辐射的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氟氯烃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是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各国纷纷制定了温室气体排放限制和减排计划。而工业企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对工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是我国针对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制定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通则,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方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审核和认证等。

该标准要求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核算应当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两部分。直接排放是指企业自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间接排放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和材料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应当考虑到企业的特殊情况,如生产工艺、能源结构等。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当包括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温室气体排放的来源和构成、温室气体排放的趋势和影响等内容。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送。

该标准还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审核和认证要求。审核应当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内容应当包括核算方法的正确性、数据的准确性、报告的完整性等方面。认证应当由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认证内容应当包括核算和报告的合规性、审核结果的可靠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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