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51.7-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发布时间:2015-11-19 实施时间:2016-06-01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和企业越来越重视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减少。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是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之一,对其进行排放核算和报告,有助于企业了解自身的排放情况,制定减排措施,同时也有助于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

GB/T 32151.7-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是我国针对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要求,包括排放源的确定、排放因子的选择、数据收集、计算方法、报告要求等。

该标准要求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应当确定其温室气体排放源,包括直接排放源和间接排放源。直接排放源包括燃料燃烧、原材料分解和生产过程中的其他排放源,间接排放源包括电力消耗和其他间接排放源。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排放因子,对排放源进行核算。

在数据收集方面,该标准要求企业应当收集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数据,包括燃料消耗量、原材料消耗量、电力消耗量等。企业应当采用可靠的数据来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计算方法方面,该标准要求企业应当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计算方法,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计算。企业应当对计算结果进行核查和验证,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报告要求方面,该标准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排放源的确定、排放因子的选择、数据收集、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等。企业应当将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并公开报告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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