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51.5-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发布时间:2015-11-19 实施时间:2016-06-01


钢铁生产是我国重要的工业领域之一,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政策。其中,GB/T 32151.5-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就是其中之一。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钢铁生产企业,旨在规范钢铁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钢铁生产企业应当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进行核算。

2. 数据来源:钢铁生产企业应当采用可靠的数据来源,包括企业自身的数据、第三方数据等。

3. 报告要求:钢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钢铁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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