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51.6-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发布时间:2015-11-19 实施时间:2016-06-01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温室气体排放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民用航空企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其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显得尤为重要。GB/T 32151.6-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就是为了规范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而制定的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方法,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两种。直接排放是指民用航空企业在航空运输过程中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间接排放是指民用航空企业在航空运输过程中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包括燃料生产、航空器制造、航空器维护等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本标准还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数据来源,包括航空器运行数据、燃料消耗数据、航空器制造和维护数据等。

除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数据来源,本标准还规定了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要求。报告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排放构成、排放趋势等。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时间要求和报告的审核程序。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帮助民用航空企业准确核算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为企业制定减排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我国航空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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