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固体废物是指放射性物质在固体物质中的残留物,具有放射性危害。为了保障人类和环境的安全,必须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包装和贮存。本标准旨在规定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的安全要求,以确保其在使用和贮存过程中不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
1. 包的设计要求
包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各种力和振动;
(2)包应具有足够的密封性,能够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
(3)包的设计应考虑到放射性物质的特性,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放射性物质的释放;
(4)包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包的制造要求
包的制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1)包的制造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包的质量;
(2)包的制造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
(3)包的制造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包的质量符合要求。
3. 包的检验要求
包的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1)包的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密封性检查、强度检查等;
(2)包的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包的检验应由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检验机构进行。
4. 包的试验要求
包的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1)包的试验应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渗漏试验等;
(2)包的试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包的试验应由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试验机构进行。
5. 包的使用和贮存要求
包的使用和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包的使用和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包的使用和贮存应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场所进行;
(3)包的使用和贮存应由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单位进行。
相关标准
GB 18548-2016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场设计标准
GB 18549-2016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场运行管理规定
GB 18550-2016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场环境监测规定
GB 18551-2016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场封存与退役规定
GB 18552-2016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场安全评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