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7489.4-201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
发布时间:2019-04-04 实施时间:2019-11-01
GB 37489.4-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沐浴场所的卫生和安全而制定的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的沐浴场所,包括宾馆、酒店、浴室、游泳池、健身房等场所。
该标准规定了沐浴场所的设计、卫生要求、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其中,设计方面要求沐浴场所的布局合理,通风良好,设施齐全,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卫生要求方面要求沐浴场所的卫生状况良好,设施设备干净卫生,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设备设施方面要求沐浴场所的设备设施齐全,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安全可靠。管理和维护方面要求沐浴场所的管理规范,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沐浴场所的使用者应当遵守的卫生要求,包括使用前应当先洗澡,不得在沐浴场所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综上所述,GB 37489.4-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是保障公共场所沐浴场所卫生和安全的重要标准,对于公共场所沐浴场所的设计、卫生要求、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公共场所沐浴场所的卫生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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