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7488-2019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发布时间:2019-04-04 实施时间:2019-11-01


公共场所是指供公众集体活动、服务和交流的场所,如商场、超市、餐厅、医院、学校、公园等。这些场所的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卫生指标和限值要求,以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符合国家标准。

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环境卫生要求:包括空气质量、噪声、光照、温度、湿度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垃圾、污水、污染源等的处理要求。

2. 设施设备卫生要求:包括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用品等方面的要求,如厕所、洗手间、餐具、床上用品等。

3. 食品卫生要求:包括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要求,如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方面的要求。

4. 医疗卫生要求:包括医疗机构的卫生要求,如手术室、病房、诊室等方面的要求。

5. 其他卫生要求:包括公共场所的消毒、防疫、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除了以上内容,标准还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监测、评估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相关标准
GB 5749-2006 城市环境噪声标准
GB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11680-2003 空气质量标准
GB 15982-201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GB 15979-2002 医院感染控制标准